关于金鹏期货2014年国庆节保证金调整通知
关于金鹏期货2014年国庆节保证金调整通知
2014年国庆节假期临近,根据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10月1日至10月7日休市,10月8日开市,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个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国庆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 自2014年9月26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上海:铝、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2% ,
锌、铅、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3% ,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5% ,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 ,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1% ,
铜、天胶、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为15% ,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4% ,
大连: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
豆粕、豆油、棕榈油、铁矿石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
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煤和焦炭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3%。
郑州: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 13%。
二、201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铜、铝、铅、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天胶、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大连、郑州交易所品种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涨跌停板、临近交割月等其它按交易所规则需提高保证金比例的,另行通知。
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提前对期货帐户做好规划。根据帐户的资金情况和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调整好持仓,及时追加不足的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执行强行平仓。
金鹏期货
201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