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期货2016年中秋节期间保证金标准和夜盘交易时间调整的通知
2016年中秋节假期临近,根据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9月15日至9月17日节假日休市, 9月19日(星期一)开市。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个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中秋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若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郑州:将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粳稻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将早籼稻、菜籽油、白糖、菜籽粕、油菜籽、晚籼稻、硅铁、新动力煤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将PTA、玻璃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其他未提及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大连:将棕榈油、豆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其他未提及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上海:将铝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将铅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将锌,黄金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将锡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其他未提及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二、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以上三家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9月19日(星期一)8:55-9:00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9月19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如遇涨跌停板、临近交割月等其它按交易所规则需提高保证金比例的,另行通知。
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提前对期货账户做好规划。根据账户的资金情况和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调整好持仓,及时追加不足的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执行强行平仓。
金鹏期货
201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