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近交割月(2016年10月)合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若您的账户有临近交割月合约的持仓,请必须按照相关交易所整数倍等规定进行调整。违规持仓进入交割月的,交易所在交割月当月的头一个交易日对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平仓产生的盈利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16年09月30日)对客户的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处理,盈亏自负。
上交所整数倍基数调整如下:
铜1610、铝1610、锌1610、铅1610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螺纹1610、线材1610、热轧卷板1610持仓须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
黄金1610持仓须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
白银、锡1610合约的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
镍1610持仓须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
郑交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610合约进入交割月。
金鹏期货
201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