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浏览量:
根据大商所通知,自2017年4月17日交易时(即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铁矿石、焦炭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2.铁矿石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4.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4.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4.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
3.焦炭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5.4,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焦煤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6,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
4.聚丙烯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6。
特此通知。
金鹏期货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