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期货2018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和夜盘交易时间调整通知
2018年清明假期临近,根据各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5日至4月7日节假日休市, 4月9日开市,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个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清明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 若2018年4月2日(星期一)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上海:将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
能源中心:将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
大连:将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
郑州:将棉花、白糖、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1%,将PTA、新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将菜籽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交易所各期货合约未提及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原水平不变。
二、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期货合约各品种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2018 年 4 月 4 日(周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9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9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如遇涨跌停板、临近交割月等其它按交易所规则需提高保证金比例的,另行通知。
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提前对期货账户做好规划。根据账户的资金情况和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调整好持仓,及时追加不足的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执行强行平仓。
金鹏期货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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