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郑州交易所强麦保证金幅度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2 浏览量:
各位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2011]37号 《关于调整强麦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从2月23日结算起,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3%。 为此我公司决定从2月22日结算起对优质强筋小麦公司初始保证金调整至13%。
如遇涨跌停板、临近交割月等其它按交易所规则需提高保证金比例的,另行通知。
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
金鹏期货
201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