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鹏期货2013年清明节保证金调整通知
2013年清明节假期临近,根据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4日至4月7日休市,4月8日开市,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个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清明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自2013年4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如下:
上海:铜、橡胶为13%,锌为12%,铅、燃料油、螺纹纲、线材、黄金为11%,铝为9%;
大连:大豆、玉米为9%,塑料为11%,豆粕、豆油、棕榈油、PVC为10%;
郑州:普麦、强麦WH为9%,菜籽油OI、早籼稻RI、油菜籽、菜籽粕为10%。
其他未提及品种保持不变
二、2013年4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为:铜、橡胶为调整为11%,锌调整为10%,白银调整为13%,其他品种保证金比例恢复至正常。
如遇涨跌停板、临近交割月等其它按交易所规则需提高保证金比例的,另行通知。
为防范市场价格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提前对期货帐户做好规划。根据帐户的资金情况和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调整好持仓,及时追加不足的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执行强行平仓。
金鹏期货
201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