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近交割月(2021年11月)合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量:
若您的账户有临近交割月合约的持仓,请必须按照相关交易所整数倍等规定进行调整。违规持仓进入交割月的,交易所在交割月当月的
头一个交易日对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平仓产生的盈利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除中金所品种外,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0月29日)对客户的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处理,盈亏自负。
上交所整数倍基数调整如下:
铜2111、铝2111、锌2111、铅2111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螺纹2111、线材2111、热轧卷板2111持仓须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
黄金2111持仓须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
白银、锡、纸浆2111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
镍2111持仓须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
不锈钢2111持仓须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
燃料油2111持仓不能进入交割月(个人客户须在10月26日收市前平仓);
能源中心国际铜2111持仓需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郑交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111合约进入交割月。
金鹏期货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