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近交割月(2022年11月)合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量:
若您的账户有临近交割月合约的持仓,请必须按照相关交易所整数倍等规定进行调整。违规持仓进入交割月的,交易所在交割月当月的头一个交易日对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平仓产生的盈利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除中金所品种外,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0月31日)对客户的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处理,盈亏自负。
上交所整数倍基数调整如下:
铜2211、铝2211、锌2211、铅2211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螺纹2211、线材2211、热轧卷板2211持仓须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
黄金2211持仓须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
白银、锡、纸浆2211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
镍2211持仓须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
不锈钢2211持仓须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
燃料油2211持仓不能进入交割月;
能源中心国际铜2211持仓需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郑交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211合约进入交割月。
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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