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开户一站式服务!

【转发】关于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4-04-10
 
上期发〔2024〕1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我所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上述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4月10日

免费预约期货开户

姓名: *
手机: *
 
上一篇:【转发】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