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开户一站式服务!

【转发】大商所关于优化期权结算价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8  浏览量:

 
大商所发〔2025〕27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期权结算价代表性,我所自2025年7月22日交易日起,对期权结算价业务进行优化,采用SVI波动率模型拟合期权合约隐含波动率曲线进行结算价计算(具体见交易所网站中期权结算价相关内容)。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通知投资者关注业务变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业务联系电话:0411-84808248;0411-84808469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7月18日
 

免费预约期货开户

姓名: *
手机: *
 
上一篇:上期所FU2508与能源中心LU2508期货合约个人客户持仓最后交易日提示
下一篇:没有了